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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暨机构资格换证的通知
来源: 天津住建网/标准设计处 时间: 2021-09-13 10:10:00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26号),结合勘察设计2021年检查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核查暨机构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依据第662、687号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依据第46号令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津政令第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检查对象

(一)天津市建勘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天津泰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三)天津市赛英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中铁六院集团(天津)工程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六)天津方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天津市宏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八)天津建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九)天津市天大规划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十)天津市天助建筑工程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十一)天津中远建工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十二)天津市建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天津市福慧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四)天津市利兴建设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十五)天津华苑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六)天津开发区基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七)天津均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八)天津市建友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九)天津银石世纪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天津建维建合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一)天津市津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十二)天津众诺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9月23日,序号(一)至(十一)的机构报送检查材料;2021年9月24日,序号(十一)至(二十二)的机构报送检查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绿色建筑促进发展中心(南开区简阳路91号)南楼103图审科。

四、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纸质材料检查形式,材料包括(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认定证书复印件)、《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申报表》(附件1)。

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报送原件。附件材料内容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一)工商营业执照、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二)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审查机构人员情况和主要业绩表》(附件2),《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需提供注册证书;

(四)退休返聘人员应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协议。

五、检查要求

(一)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和配合本次核查工作,在核查工作中存在拒绝、阻挠、拖延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列入核查不合格名单。核查不合格的,我委将按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取消机构资格。

(二)核查一次通过的机构,年底按原审查范围直接换发资格证书。

(三)《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申报表》电子版请于9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jzxsgtscfwk@tj.gov.cn。

附件:1.天津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申报表

      2.审查机构人员情况和主要业绩表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刘炳楠            联系电话:23306560)

(联系人:崔众鑫            联系电话:2846808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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