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住建执法总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安排,市住建执法总队计划于11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项目。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检查竣工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或质量保修内容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11月23日至25日,各相关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报项目所属住建执法机构。
(二)11月26日至27日,各区住建执法机构在项目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检查。
(三)11月28日至30日,市住建执法总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检查执法。
四、检查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执法,责成专人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二)建设单位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内容,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档案。
五、检查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向全市通报检查结果。
联系人:杨忠亮 联系电话/传真:88388721
邮箱:zdfwjzgczfzd@tj.gov.cn
附件:竣工项目质量检查执法手册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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