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住建执法支队,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监测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轨道交通工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执法的通知》的要求,总队于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开展了全市轨道交通工程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执法工作,现将检查执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轨道交通工程项目24个标段,下达检查执法反馈表24份,提出整改意见320条,下达执法建议书2份,提出意见3条。建筑原材料及实体抽检100组,其中钢筋原材69组,灯具1组,电线电缆2组,装修陶瓷砖1组,装修内墙腻子1组,砌筑实心砖2组,砌筑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2组,钢筋连接2组,防水材料2组,混凝土实体抽检18个构件,合格率100%。安全防护用品抽检4组,其中安全帽3组,安全带1组,合格率100%。
二、主要问题
通过对各参建单位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质量安全体系、制度落实及质量实体管控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防高坠、冬期施工等安全管控情况,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等抽查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质量方面:
有的参建单位项目质量岗位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落实重视程度不足,缺乏有效激励机制;有的项目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对实体质量管控不严;有的项目冬期施工方案内容针对性不强,内容编写不全面。
有的侧墙冬期施工养护措施不到位;个别车站站台板后浇带预留钢筋边缘部位纵向主筋间距过大;个别车站侧墙防水卷材粘贴不牢,个别盾构区间洞门环梁周边端墙混凝土渗漏、破损,个别区间管片有洇渗;个别车站二次砌筑拉结筋长度不足,绑扎不规范,砂浆砌缝不均匀、填充不饱满;个别高架段盖梁波纹管接头部位固定不牢。
(二)安全方面:
个别项目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改闭环不到位;个别项目安全培训考核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针对性不强;个别项目施工单位危大工程巡视记录内容填写不规范;个别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规划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危大工程领导带班记录内容不全面。
有的项目卸料平台占压消防通道,个别项目模板、木方材料堆放区消防设施不足;个别基坑周边临边防护不严密,缺少安全警示标志;有的项目防高坠“一日三检”检查表未体现分包单位;个别附属结构出入口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有的项目二级配电箱断路器相间绝缘隔板配置不齐,个别项目二级分配箱防护棚未做接地,线缆敷设不规范;个别小型机具缺少防护罩。
三、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
(一)天津地铁4号线北段工程土建5标
建设单位:中铁(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8标
建设单位:中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新亚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滨海新区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4合同段
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天津市华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坚持高目标导向,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并举一反三,突出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及风险源点位,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逐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形成闭环。
市住建执法总队将聚焦住建领域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冬期施工重点环节、危大工程重点部位继续开展检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对整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我市在建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受控。
附件:2023年第二次轨道交通工程“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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