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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关于2023年第二次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时间: 2024-01-25 09:59:33

全市各级住建执法机构,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的通知》,2023年10月至12月,市住建执法总队开展了混凝土质量检查执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施工程共计41项,抽查混凝土生产企业41家次。下达检查执法反馈表81份,提出整改问题384条;下达执法建议书1份,提出意见1条。

本次检查抽检混凝土原材料共计215组,其中砂48组、石45组、水泥41组、混凝土外加剂40组、混凝土掺合料41组。采用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共计38个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执法主要抽查建设项目参建单位混凝土质量行为和工程混凝土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抽查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情况。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环节

1.企业资质方面:一是有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现行规范要求及时更新内容。二是个别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机械设备技术装备的数量不满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原材料管理方面:一是有的企业未签订原材料采购书面合同,未建立原材料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和不合格原材料处理台账。二是有的原材料检验项目缺项、检验方法不准确、质量资料记录不完整。三是有的原材料进厂检验结果与原始记录不一致,或无原始记录。四是有的细砂或粗砂检验记录不准确,粗细程度均标识为中砂。五是有的材料堆场不同规格的砂混垛、骨料标识信息不全或料仓无标识牌。

3.试验管理方面:一是有的企业试验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有的实验室环境或设备不符合要求,如水泥胶砂搅拌机和振实台等设备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实验室缺少温湿度控制措施;试验设备原始数据缺失;仪器设备校准或检定后未规范填写确认报告。三是有的混凝土强度评定未区分不同配合比。四是有的企业抗渗试验管理不规范,个别企业未按规定留置抗渗试件。

4.配合比管理方面:一是有的企业配合比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计算书内容不完整、缺少试配记录。二是有的企业生产投料用砂为细砂和中砂两种规格,未见不同细度模数的砂投料比例的试配依据。三是混凝土配合比调整权限记录表中授权人和被授权人未签字确认。四是个别企业实际投料为机制砂,配合比中标注为河砂。

5.生产管理方面:一是有的企业未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二是有的企业出厂检验试块未按年度连续编号,个别标养室存在无编号试块。三是有的企业出具的配合比与实际生产配合比不一致。四是个别企业混凝土出厂坍落度与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数值不一致,或出厂坍落度数值不符合合同约定。五是部分企业混凝土运输单未载明合同编号或记录到达时间。

(二)预拌混凝土使用环节

1.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有的建设单位未及时提供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签订的混凝土质量检测书面委托合同。

2.监理单位存在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问题。有的监理单位未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人员配置、生产原材及配合比进行审查。有的监理单位未及时提供见证取样及送检记录或提供的混凝土浇筑旁站记录信息不齐全。

3.施工单位存在现场管理不规范问题。有的施工现场混凝土结构外观存在夹渣、蜂窝、麻面等一般质量缺陷。有的施工单位制定的混凝土试验计划中使用的标准规范已废止。有的施工现场未建立标养室,不具有制备标准试件的条件。有的施工现场标养室无温湿度记录、试件标识信息不完整、试件留置不规范。个别项目施工质量控制资料与工程实体进度不同步。

三、存在典型问题的企业

1. 天津市晟隆舜混凝土有限公司

2. 天津禄鑫源预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3. 天津市鑫正鉴元混凝土有限公司

4. 天津津渔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5. 中联众凝(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天津市华晟天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7. 天津市天亮混凝土有限公司

8. 天津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9. 天津市禹杰宏业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项目参建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通报中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二)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技术人员和试验人员业务培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规范试验检测流程;认真执行《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资料指南》,记录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高混凝土质量。

(三)各区住建执法支队要严格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津住建质安函[2022]340号)要求,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控制情况的检查执法,定期进行监督抽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稳定受控。

附件:2023年第二次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结果公示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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