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住建设〔 2019 〕56 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荷试验技术导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津建科[2013]521号)要求,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基桩自平衡法静载荷试验技术导则》,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导则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和天津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019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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