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美丽乡村一景
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理念,一场农村房屋“体检”行动,正在津沽大地上全面铺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天津市积极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10个涉农区共排查农村房屋132535栋,行政村排查覆盖率100%。其中,用于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全部排查完毕,共计排查51205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风险的351栋已进入鉴定程序并分类整治,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风险存在率0.685%。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天津市副市长李树起实地查看农村房屋安全状况
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全市百万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多次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忧民所忧、急民所急、解民所难,坚决摒弃“怕老百姓占便宜”的观念,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拥护。市长廖国勋要求,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办、办好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认真抓好这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作为主要牵头部门,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隐患风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第一时间起草了《天津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当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抓实、抓好。”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2020年11月4日,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会召开。各相关部门、各涉农区党委政府闻令而动,将这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推动。10个涉农区纷纷将工作要求和责任传导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市区两级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顺利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天津市召开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
在推动过程中,天津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涉及范围大、覆盖面广,当地建立协调机制,制定《天津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同时印发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名单,建立市级和区级联络员工作群,为高效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天津市还充分发挥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市协调机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协调办”)的枢纽作用,及时对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各区协调办,学习传达国家最新要求,依托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系统,随时掌握各区、镇、村房屋排查整治总体情况,并通过视频调度会、联络员会、现场协调会等形式,对进展较慢的及时督促推动。
为避免横向纵向多头指挥,各区排查整治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市级层面由市协调办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每个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领导对口联系一个涉农区,负责做好指导推动和督促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反馈至市协调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天津市协调办组织召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培训会
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技术服务不可缺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抽调专业技术骨干加入市协调办,做好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基层人员熟练掌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系统使用方法,同时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微信工作群,全天候解决基层工作人员遇到的各种问题。2020年11月13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参加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第三次联络员会暨全国视频培训会。10天后,当地再次召开全市视频培训会,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传达到基层。
“在落实排查整治过程中,为确保房屋安全、工作效果和实施进度,我们坚决落实‘431’整治措施,严守安全底线。”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负责同志介绍说。
坚持“四个一律”,即对排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由属地政府立即采取措施,包括一律发布危房公告,一律组织人员撤离,一律设置警戒隔离措施,一律采取措施防止擅自回迁入住。实施“三级联动”,即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房屋排查整治有关工作措施;区级各职能部门,重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政策支持、协调服务,打通难点堵点;各镇街履行属地职责,主动扛起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全覆盖排查、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和农村房屋档案,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一个目标”,即加快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速度,结合存量较少的实际情况,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整治进度、整治效果走在全国前列。
工作推动离不开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此,天津市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融合,通过多家媒体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升社会知晓度,增强村民参与的主动性,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天津市协调办赴蓟州区调研推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到2021年6月底前,全市将以排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对非经营性农村房屋同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村镇建设处负责同志表示。
目前,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全面启动第二阶段工作,力争做到“五个结合”:
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结合。农村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为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并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提前铺垫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可进一步巩固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成果。
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结合。两项工作的排查对象都是农村房屋,基层承担两项工作的人员基本重合。在基层,推动两项工作同步进行、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减轻基层负担。
与开展农村房屋抗震改造相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2019年起支持高烈度地区开展农村房屋抗震改造试点,天津市有相当一部分农村房屋存在抗震改造需求。将两项工作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农村房屋安全性能,充分利用国家补贴政策,调动群众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积极性。
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实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困难村帮扶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更高效地共享资源与经费,推动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工作人员一线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与推进农村住房信息化管理相结合。农村房屋管理长期以来存在资料空缺、底数不清等问题,通过本次排查摸底,建立起农村住房档案和农村房屋管理信息系统,为今后农村住房信息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五个结合”,实现各项工作相互衔接,进一步做好资金统筹、信息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效,确保2021年6月底前顺利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力争提前完成全面整治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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