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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采取措施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规处 时间: 2024-07-24 14:49:55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依法行政的引领作用,不断促进住房城乡法治建设工作上水平。今年以来,重点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制定‘立改废’计划”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解决制约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问题,提出我委2024年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提出行政规范性文件修改计划;对当前不符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启动废止程序,避免造成管理上的冲突和纠纷。二是依托智慧住建平台,积极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数字化管理方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委 OA办公系统设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文件清理督办功能,系统根据文件起草部门、文件施行日期和到期日期,在文件到期前一年,自动提示文件起草部门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评估研判,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时清理。在文件到期前半年,系统还将自动提示委法规部门对文件起草部门进行督办,确保文件清理无遗漏无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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