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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天津住建网/委法规处 时间: 2023-03-07 09:33:18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委党委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查短板补弱项堵漏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委会专门听取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2022年工作安排,专题研究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委党委高度重视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工作。为贯彻落实4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委党委书记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打造住房城乡建设法治环境”为题,带头为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授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课。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向社会公布制定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调整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和销售有关政策等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对提请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的事项,牢牢把住法律审核关,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落实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对16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经过逐件研究论证、第三方机构专项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将废止的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进行公布,确保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文件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践行法治精神,持续改善住建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出台135项改革措施、161件配套制度文件,实现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从2017年的390个工作日压缩至目前的4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4个工作日。精简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在全国率先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推进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化,“一个系统”覆盖20个市级部门和307个区级部门,实现审批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率达到95%以上。完善审批事项清单、“一张表单”和联合验收机制,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进一步缩小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范围,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中位列第二。

(三)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16个区住建委的32本行政处罚案卷,成立两个评查小组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组织《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结合传达全市“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举办了新《行政处罚法》修订解读和实务指引培训,由高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天津四方君汇高爽律师进行授课,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近50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文书。组织修订了行政处罚规程,完善了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执法建议书等44种执法文书,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以及行政处罚规程、施工现场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培训18次,培训执法人员6084人次。组织住建系统298名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和117名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四)落实普法规划,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

大力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住建工作实际,重点开展 “民法典进农村”、“民法典进工地”、以案释法、原创普法作品征集等活动。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住建系统 “个性学法清单”和 “个性题库”,加强部门集中考法,先后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主要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共142名处科级干部,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实施分类考核。同时组织2000余名住建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了网上学法用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果,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自觉性。

(五)聚焦急难愁盼,努力打造为民服务住建品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抓工作。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编制“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出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落实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公租房保障,向7.87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64亿元,全年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1万套(间)。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实现以最优成本、最少工期、最小影响建成地铁建设项目,国家批复我市的轨道交通14条线全部开工,地铁10号线一期建成通车,累计通车里程达到286公里,运营线路增至8条,运营车站增至181座,不断满足群众交通出行需求。加速推进民心工程建设,望湖路、嘉和路等10条城市市政道路全部完工。持续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累计安装电梯117部。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安全性能,着力构建“安居、宜居、美居”的农村居住环境。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入。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还不够系统全面,深刻感悟学、联系实际学不够充分,对其中蕴含的政治逻辑、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理解把握得还不够深刻。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住建工作难题、推动住建高质量发展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够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还存在惯性思维,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助力发展、化解矛盾、回应关切的能力不足。更多依赖行政手段、监管环节来解决处理问题,没有更多地思考通过有效理顺行业管理的界面来提升管理质效。

(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全面履职能力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推动系统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还需持续用力,部分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部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不强,造成执法违法和执法纠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问题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反映出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不够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和监督力量不足,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做到及时提醒、及时亮牌,监督检查的频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3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入行动。着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依法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支撑保障机制,加快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发挥好法治部门审核把关作用,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抓住关键少数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关键。住建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住建系统反面典型为警为戒,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和住建系统各类专业法律法规;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表率。

(三)加快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固化改革成果形成制度规范,努力营造一流建设营商环境。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有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领军企业。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探索工程质量安全新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提高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增强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各类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更加规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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