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委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住建领域深层次问题,用法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委书记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为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授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课。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和市政府规章立法规划,调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学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完善委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对提请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的事项,牢牢把住法律审核关,切实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深学笃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紧盯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法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联合市委党校举办三期处级轮训班,对189名处级干部进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专题培训。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处级干部,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在各级党委、党支部有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宣讲学习,做到党员、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全覆盖,共学共促力学笃行。
(二)释放改革效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引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在工业类项目中推行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促进项目开工建设》等政策措施文件,启动实施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等13项改革措施,项目可提前开工二至三个月。探索建立小型项目快速审批机制,启动“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10000平方米以下的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完成不动产权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全市有233个社会投资厂房、仓库项目适用“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政策,实现了快速审批、快速开工。我市在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中连续四年保持第一梯队。
(三)注重强基固本,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组织修订《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避免出现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重畸轻、类案不同罚等现象。全面落实片区督导制度,成立四个督导小组采取日常督导与“双随机、一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对16个区住建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工作提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压实各区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打造智慧住建平台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构建智能监控防范体系,强化风险跟踪预警。探索实现云端网格化监管开展云上监督,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程建设信息化动态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装配式混凝土质量控制及通病防治等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培训17次,共培训68课时,覆盖市区两级执法人员583人,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910人次。
(四)落实普法规划,推动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
充分利用普法阵地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抓好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主题,组织党委会集中学习深入研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中的“头雁效应”。创新普法形式,利用“住建之声”宣讲团,深入挖掘住建特色亮点工作,在“学习强国”平台发表12个系列200余个作品,累计播放200多万人次,天津机关党建、天津文明网、天津妇联、今日头条等对其中100多个视频给予重点报道。动态调整“个性学法清单”和“个性题库”,组织住建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从29个机关处室和14个直属单位随机抽取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共59人作为参考对象,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住建系统各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近2000人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点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
(五)惠民生暖民心,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实施“民心工程”,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55万套(间),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租房需求。新增公租房住户2752个,发放租房补贴4.68亿元,惠及8万余个家庭。161个城镇老旧小区完成改造任务,32个社区实现完整社区创建目标,居住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受益居民5.6万户。苑中北路等8条民心道路完成建设,填补部分区域路网空白,地铁11号线一期东段建成通车,全市通车里程达到309公里,群众出行更加顺畅。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制度,积极化解信访历史积案,全市解决信访问题4.3万余件,我委被人民网授予“实干担当单位”荣誉称号。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深化。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和实践要求方面仍有差距,在深学笃用上还需持续用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能力有待加强,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面对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的新任务新问题还存在惯性思维,对处理好推动住房城乡建设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关系缺乏有效招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略显不足。
(二)制度建设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涉及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够健全完善,有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实施时间较长,内容相对滞后,立法工作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还存在差距。政策文件制定清理不够及时,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以及市政设施移交等方面还存在政策滞后、政策缺陷和政策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不到位,人员结构、人员力量、业务素养等方面都亟需提升。行政执法履职不均衡,从16个区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数量来看,存在执法不均衡问题,有的还没有实现权责履职全覆盖。运用视频监控辅助执法手段不够充分,特别是在智慧建造、智慧工地建设等方面,在加强市区两级执法部门上下联动、强化业务数据上下游串联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增强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发挥“头雁效应”,组织梳理学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干部在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上下功夫,善学善用,善作善成,努力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夯实制度基础,完善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全面清理不合时宜的政策,制定“立改废”计划,重点解决制约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问题,解决城市更新、保障房建设等政策滞后问题,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结算、移交管理的政策缺陷问题,做好新旧政策衔接,留出冗余度。
(三)强化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和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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