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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的通知
来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时间: 2021-10-18 09:23:19

各区住建委、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住建行业企业、各建设项目工地: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有关地方接连发生本土疫情,防疫任务艰巨繁重。为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住建行业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按照应接尽接要求实施加强免疫。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全程接种疫苗达到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中实施加强免疫接种。

2、住建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督促、安排加强针接种工作。积极督促本单位职工按照接种点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加强针接种,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做好调整。职工数量大、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接种点要求进行集中接种,推动实现“应接尽接”。

3、全市各建设工程项目,要积极组织好工地内全部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加强针接种,应接早接,可以与接种点配合安排集中接种,尽可能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的漏。

4、企业人员在外地工作较多的,可以通过轮休、轮岗等方式,在满足条件后安排人员尽快回津,完成加强针接种。

5、各区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按照各区防疫指挥部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加强免疫接种相关工作。要密切跟踪加强免疫接种进展,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在推动接种工作中发现有单位不配合,要立即进行检查督办;拒不配合的,要及时报告市住建委,各相关行业管理处室和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约谈负责人或现场督办等方式,切实按照要求完成接种。

6、各区住建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市、区防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加强免疫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联系人:周洪明  电话:13642021380姚俊强  电话  15022556860 传真:23304555

2021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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