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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住建网 时间: 2022-01-25 15:52:12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毫不放松抓紧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定赢得疫情防控全面胜利的必胜信念,统筹做好春节期间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学习、精准掌握市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继续精心精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建筑工地封闭式集中管理,落实“三码”联查制度,持续做好消杀等工作,确保防控标准执行到位。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各建设项目加强巡查、严密监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防冻防滑、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火灾、防触电、防中毒的管理,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停工工地,要做好切断施工用电、严禁明火取暖和炉火取暖、宿舍内严禁使用220V电源、塔吊等机械设备紧固、加强值班值守等工作。

二、超前谋划做好重点项目连续施工和复工复产组织工作

1.做好复工复产项目调查摸底。要对重点项目当前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尽快摸清、尽快解决,难点问题尽快上报我委。提前谋划做好春节期间连续施工项目组织和复工复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梳理排查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动态摸清底数,形成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连续施工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风险点位的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春节期间连续施工项目安全有序、稳定受控开展;对复工项目各个环节要仔细进行研究,逐项排查、分类施策,排定复工时间节点、制定具体措施,确保重点项目按期恢复建设工作。

2.做好工程材料供应和机具设备保障工作。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要积极着手对接工程建设原材料供应和运输企业,完善工程材料生产供应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畅通;做好复工机具设备检测、维修、调配工作,科学排定设备使用计划,做好设备检测备案,全力稳定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和复工复产工作,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和疫情防控工作双战双赢。

三、切实做好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务工人员返乡返岗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2〕22号)文件要求,加强组织引导,确保务工人员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流动。

1. 做好核酸检测。倡导务工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离津。确需离津的,需持“一证一码”。总承包单位要主动安排离津农民工到就近核酸检测点做检测,有条件的可对接辖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力量,到施工现场为离津人员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服务。

2.做好交通保障。总承包单位要主动帮助离津务工人员购买返乡车票或者联系安排车辆接送到目的地;对于有集中返乡需求(20人以上)的离津务工人员,总承包单位可上报给各区住建委,各区住建委每日收集返乡信息后,由我委通过联防联控春运工作专班,与市交通运输委、交通集团对接,为务工人员离津返乡提供便捷的省际包车服务。

3.做好离津务工人员报备工作。总承包单位每日统计建筑工地离津人员花名册,向项目所在的区住建部门报备,各区住建部门要将所属建筑工地农民工离津报备的汇总情况报我委。总承包单位的报备花名册应当包括农民工基本信息、离津时间、交通方式、班次或车牌号码、行程路线、目的地和转乘站(场)以及预计返津的时间和返津交通方式等。

4.做好务工人员返岗工作。各建设施工单位要综合研判务工人员预计返津情况,结合项目复工复产实际,合理做出用工计划安排。各区住建委要及时与建筑、施工单位联系,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务工人员返岗中遇到的问题。我委将与市交通运输委、交通集团紧密对接,为务工人员返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保障。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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