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纳入街道、社区管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居住社区管理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为居民提供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治安管理、医疗卫生、教育文体、养老托幼、社区商业、物...[查看更多]
对保障性住房严格实施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房流入市场。已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如长期闲置、确需转让、因辞职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在保障对象轮候库中依据排序选择轮...[查看更多]
保障性住房项目实行预购登记、现房销售。项目销售前,项目公司应当制定配售方案,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房屋明细、配售价格、选房程序等内容,由实施主体报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按照轮候机制,预购登记家...[查看更多]
凡有购买保障性住房意向的家庭在保障性住房服务管理平台填报有关信息。保障性住房项目公布后,上述家庭可根据项目进行申请,住房保障有关部门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对象轮候库。[查看更多]
新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基本覆盖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适度合理利润”的原则测算配售价格,考虑相近时期、相邻地段商品房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之间价格差异等因素,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价格保持总体平衡。[查看更多]
保障性住房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将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生、民警、公职人员等纳入涉农区保障范围,支持其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查看更多]
按照《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自行选择采取保证人或者履约承诺方式提供担保。[查看更多]
如您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目前急需解决住房问题,可通过下载注册“天津住房保障”APP或登录网址:https://zb.tjzfbz.com.cn/reg,选择西青区大寺新家园“随到随登”公租房项目,在工...[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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