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背景图 头部背景图
今天是:2019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农历十月初七
logo
通知公告 订阅
附件n天津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为进一步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专家履职行为,提升专家论证能力水平,我委决定召开危大工程专家库专家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5年4月14日(周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二、培训地点天津水游城丽筠酒店三层宴会厅(红桥区芥园街道芥园道6号,近西北角地铁B出口)。三、培训范围天津市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全部在库专家。四、培训议程(一)结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就危大工程方案论证内容进行培训;(二)对危大工程方案论证程序进行培训(30分钟);(三)对危大工程系统操作流程进行培训(30分钟);(四)就培训内容进行考核。五、工作提示(一)考核题型分为单选、判断、多选、简答等,考核内容为法律法规和培训内容,100分满分,60分及格,不参加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专家不能参加本年度危大工程论证工作。(二)请各位专家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会场,培训过程中注意会场纪律,手机保持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走动和提前离场。(三)建议大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四)年龄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或身体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专家论证工作的专家无需参加本次培训。(联系人:邸金烁 联系电话:022-63081256)
2025-04-08
委发文件 订阅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当严格执行《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24项提升措施》(以下简称《24项提升措施》)。2025年5月31日(含)前竣工交付并能拆除围挡的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样式和高度不变,可结合现有围挡进行整治,其他方面应当按照《24项提升措施》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2025年5月31日之后竣工交付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24项提升措施》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提质升标。本市房建、市政、道路养护、燃气、供热、水利、交通、电力、园林绿化、储备地块等各类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严格执行《24项提升措施》。道路桥梁设施日常养护维修工程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二、加强小型项目管理对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主要道路沿线及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免于或无需办理施工许可的装饰装修工程、各类占路管线工程、临时工程等小型项目,各区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管理。1.优化小型项目施工进度。已开工建设小型项目应当积极调配施工力量,加快推进工程实施。2.严格小型项目开工管理。自2025年1月1日起,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小型项目开工管理。3.加强检查巡查。各区人民政府要督促属地行业管理部门加大辖区检查巡查力度,发现违规开工的小型项目,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三、做好施工围挡一案一策管理对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地段及重点项目施工围挡,应当一案一策进行专项设计,报市级行业管理部门联审会研究同意后进行整治。四、落实各区和各部门管理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管理责任,确保2025年5月31日前全市所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文明施工整治提升。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24项提升措施      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指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城市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2024年12月25日
2024-12-25
政策法规 订阅
住建动态 订阅
2025-04-25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返回首页| 隐私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

主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1号

办公电话:022-2330189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8:00

网站标识码:1200000029

徽标备案编号:津ICP备2000014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