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便函字[2005]010号
关于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造价咨询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和《关于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14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我市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必须是200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应达到建设部135号部令和《关于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相关行政许可内容的通知》(建筑[2005]1号)规定的甲级资质条件: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格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一式三份(网址www.tjcac.gov.cn下载)
2、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或工程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5、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6、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7、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
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9、企业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0、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认识代理机构代为管理(专职专 业人员的执业年龄是指造价工程师为70岁以下,其他人员为60岁以下。提前退休或内退的人员在作为专职专业人员申报时,只需提供退休证、内退协议和聘用合同);
11、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应按照建设部第27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同时必须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www.ccost.com)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请于2005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网上申报资料)报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河东区卫国道顺驰立交桥南侧)
联 系 人:黄 学 军
联系电话:24538428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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