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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工业项目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时间: 2009-11-20 17:16:46

                      建质安总[2009]7号                     签发人:翟家常


各区(县)建委、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各专业监督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冬期施工各项措施,确保冬期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市质安监管总队决定从2009年11月23日开始,在全市开展工业项目建筑市场及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区(县)及功能区管辖区域内的在施工业项目;
      2、各专业监督站监督的在施工业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二十一条禁令》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针对冬施特点,编制冬期施工方案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冬期施工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冬期施工所需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发放管理,进场材料、设施的进场验收和使用管理,落实建设工程过冬质量安全管理的防护措施情况。
      3、施工现场混凝土外加剂的选配、试验和混凝土的浇筑养护工作,大体积混凝土的温度控制,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工序管理监控措施情况。
      4、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管理情况。
      5、组织开展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情况。
      6、建筑市场前期手续情况。重点检查项目招投标,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及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情况。
      三、检查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王存利
      检查人员:王欢、仇宝印、任毅、廉君安
      检查区域:河北区、汉沽区、大港区、宝坻区、蓟县、宁河县、天津市化工质监站、天津市燃气质监站
      第二组组长:张继东
      检查人员:张林烽、王锡俊、郑春淼、齐亮
检查区域:红桥区、北辰区、塘沽区、津南区、静海县、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三组组长:王箭
  检查人员:王灏强、何晓松、王俊茹、荣伟
  检查区域:高新区、开发区、东丽区、武清区、西青区、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天津石化分站、天津市电力建设工程质监中心站
  四、检查方式
  1、听取各区(县)、功能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各专业监督站今年以来开展工业项目建筑市场、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的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2、抽查管辖区域1-3个工业项目,检查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情况,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的措施落实及管理情况。
  五、具体要求
  1、各区(县)建委、各功能区管委会及各专业监督站要高度重视,对辖区监管的在施工业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准确掌握目前在施工业项目情况,做好项目统计,如实上报,决不能出现缺项、漏项。
  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质安总[2009]3号)文件精神,结合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立即对辖区工业项目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查处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普查活动结束后,将总结书面上报总队监督三处。
  3、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冬期施工方案,开展冬施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质量安全监管总队对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不落实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及违反冬期施工规程和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表
               2、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注:附件在天津建设网www.tjcac.gov.cn下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开展  工业项目  检查  通知
(共印90份)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办公室     2009年11月20日 印发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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