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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来源: 天津建设网/机关工会 时间: 2012-12-20 16:46:00


建工字〔2012〕8号

关于开展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的通知

 

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推进工会工作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开展,按照市级机关工会的工作部署,建交委机关工会决定自今年12月初至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委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冬季送温暖及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慰问工作重点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对以下困难职工进行走访慰问帮扶:⑴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⑵遭意外灾害或突发事件致困的职工;⑶生活上有一定困难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工会干部)和已故劳模的配偶;⑷单亲困难职工; ⑸退休困难职工和孤老职工。
      二、活动方式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会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送温暖活动具体方案。以送温暖慰问活动为契机,全面掌握职工的实际情况,掌握困难职工的底数,为开展好下步活动提供重要依据。活动内容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已有的成功经验开展。如:为困难职工送过冬过节生活物资;为困难职工在学子女送助学金;为患大病重症困难职工送医疗救助;为孤老职工送家政服务等。同时,要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职工互助互济小组,面向困难职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活动,营造扶贫济困、互助和谐的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好今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具有重要现实和创新意义。各工会要将其作为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协助党政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要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帮扶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水平。
      (二)扩大活动影响,加强宣传报道。各处室、直属单位在开展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广泛宣传我委在城市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和巨大变化,宣传党和政府改善民计民生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宣传各级党政对困难职工的重视关怀,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进一步扩大送温暖活动的影响,推动冬季送温暖及两节慰问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严格资金使用,确保阳光操作。各级工会要严格对送温暖资金的管理使用,对机关工会拨付的专项资金,要认真执行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专项用于对困难职工。机关工会将根据各处室直属单位上报的帮扶慰问困难职工情况统计表后,经综合审定后下拨。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做到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要规范管理,阳光操作。
    (四)及时做好总结和统计,确保高效完成信息报送。各级工会要及时上报活动的相关信息。请各工会于2012年12月30日前将帮扶慰问困难职工情况申请表(附表1)报机关工会,纸质版送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tianjindezh@sina.com
联系人:杨蔚明     联系电话:23673809
    
附:《帮扶慰问困难职工情况申请表》

                                                                                          2012年12月5日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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