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和《天津市住建委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延期复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复核范围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有效期满需要延期复核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二、申请要件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工作单位有变更的,申请人须在提交延期复核申请时同时提交变更单位申请;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验证后当场退还);
(三)资格证书原件;
(四)近3个月内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体验合格证明(见附件2)(本年度参加过特种作业考核或证书延期复核的人员,可提供本年度体检合格证明);
(五)用人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和无违章及不良作业记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同时提交安全教育和继续教育佐证材料);
(六)《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汇总表》及Excel电子文档(见附件4);
(七)办理第三次延期复核的业务(换证),除以上要件外,还需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后标注姓名)。
三、具体要求
(一)用人单位组织延期复核人员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规范名称(见附件5)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汇总换证人员的相关资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填写《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贴于档案袋上,同时将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用Excel格式制表)一并报送。
(二)办理时间: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三)办理地点: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三楼窗口,联系电话:23368493。
特此通知
附件:
天津市建设系统考核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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