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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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发布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17X/2008-0035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建科教[2008]670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建科教[2008]670号       签发人:张连选

关于发布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08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建科教[2008]335号)的要求,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对2003年及以前的共21项标准进行了复审。其中,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6项,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7项,予以修订的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8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为继续有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再版时应在该标准封面和扉页英文名称下方居中增加“(2008年7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
  二、确认为予以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将纳入2008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
  三、确认为废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停止使用,其中《天津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程》(JJG10-93试行)自2008年5月1日起已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 2008年度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结果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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