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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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配租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603772/2021-0016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住建保〔2021〕20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住建委: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05号)和属地化管理有关规定,为更好解决申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帮助急需租房家庭更快入住公租房,现将西青区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登记、配租工作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登记选房

公租房项目运营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或附近设立登记服务窗口现场办公,查收申请家庭《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做好现场登记后,按照现场登记顺序依次办理选房。

二、规范选房流程

(一)前置入住前核查

现场登记前,所有申请家庭应通过天津住房保障手机APP公租房登记网站https://zbapp.tjfdc.com.cn/reg提交入住前核查申请,核查通过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登记选房。

(二)逐栋选房配租

考虑到配套设施使用安全以及运营管理等实际需求,项目应按照户型分为一、二个居住空间两类房源,每类房源以栋为单位分批次向登记家庭开放,当现有备选户型房源的配租率高于90%时,开放下一栋该户型房源备选。

(三)根据家庭类别选房

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上标记家庭类别优先组的家庭可任选空置备选房源,其他家庭则在除楼房屋以外的住房中通过系统摇号决定配租房屋。

(四)系统摇号选房

优先组以外的家庭选房前应当签订《关于认可摇号选房结果的承诺书》(附件1),表示接受摇号系统随机产生的可选房屋。选房时申请家庭可摇号2次,共产生2套备选房屋。申请家庭对房屋认可的办理后续入住手续。

(五)放弃选房资格

申请家庭对房屋不认可、未按规定选定住房的,放弃公租房承租资格1年内不重新申请。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区住建委应当利用住保窗口、公示栏等,向公租房申请家庭做好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配租流程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保证住房困难且急需租房家庭能够尽快入住公租房。

(二)做好现场服务。各区住建委应当在住保窗口安排现场服务,对年龄较大或使用手机、电脑有困难的申请家庭,一对一帮助其进行入住前核查申请等操作。

(三)做好组织落实。西青区住建委要切实履行大寺新家园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指导项目运营单位落实项目确定、公告发布、现场登记、选房配租等工作,并组织做好项目现场登记家庭摇号选房等,确保配租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衔接

本通知仅适用于西青区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202161日起施行,有效期1

附件:关于认可摇号选房结果的承诺书

20215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