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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市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执法通知
来源: 市住建执法总队 时间: 2021-05-26 10:27:37

关于开展本市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执法通知


各区住建委、各区住建执法支队、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住建执法总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及巡视整改要求,市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天津房地产市场服务中心,在市住建委指导下,5-6月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执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内容为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执法计划》(津住建执总[20217号)文件中房地产违规销售检查执法抽查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销售或者变相销售收取款项。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是否公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全部准售房源等有关信息。

3、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发布新建商品房虚假已售、待售信息。

4、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从2020517日至6月底,分为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摸底准备阶段:

517日至月底,各区住建委、住建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区支队)应对本区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进行摸底,建立台账(附表一),并于525日前,向总队房地产管理执法支队报送台账(盖章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dcglzfzd@tj.gov.cn各区支队房地产管理执法人员名单(附表二)同时报送。

阶段:区支队集中整治阶段:

61日至611日,各区支队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工作。各区支队将检查总结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总结内容应包括:检查总体评价、存在的共性问题、个别问题、较好和较差的项目、行政处罚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11日前,向总队房地产管理执法支队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dcglzfzd@tj.gov.cn

阶段:总队检查执法阶段:

612日至625日,总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房地产市场销售开展检查执法工作,每个区随机抽取2以上项目,全市不少于30个项目。对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住建委、区支队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违规销售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住建委房管部门要加强检查配合工作。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检查执法按照总队《市住建执法总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实施办法》要求实施。

(三)及时落实整改。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区住建委或区住建执法支队向责任主体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区支队复查确认后上报总队检查组。

(四)严格违法必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市、区两级执法部门按照权限要求,分别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查处。

联系人:皮晓威

联系电话:18630971930,281360008512

    附件:附表一、二.docx

          

          附表三:房地产管理(2021.06)违规销售检查.docx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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