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推动领导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多次对行政执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打,维护执法严肃性。组织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委托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实施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处罚规程等有关工作,不断提升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为避免出现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修订出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裁量规则、裁量阶次、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先后两次组织市区两级住建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将裁量基准的适用作为法制审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执法人员结合案情,严格按照不同阶次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落实裁量基准。
二是健全规范行政执法体系。结合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立足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管理,遵循“行政职权履职全面覆盖、避免职责交叉管理脱节”的原则,理顺委机关处室和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工作界面。制定出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规程》,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和程序,补充、修订和完善54种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是开展涉企检查专项清理。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对涉企现场检查事项进行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涉及的检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等内容,避免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现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执法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加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检查,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城镇既有房屋和农村自建房安全整治压茬推进,1.7万套C、D级危房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安全形势稳定可控。
二是组织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简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清单,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实地督导,深入各区通过查阅工作方案、会议纪要、执法案卷等材料,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在能力素质、三项制度落实、裁量基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教育培训相结合,采取法律知识培训、案例警示教育等措施,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做到善学善用,努力用法律武器化解执法工作中的矛盾。
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区住建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划要求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红色物业”创建等一并推进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因地制宜增建电梯阻车器、充电柜、充电桩等设施。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一是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坚持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发挥行政执法制度作用等三个方面、九项监督重点任务。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每季度对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16个区住建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从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重点通报。同时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各区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针对立案不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调取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及时提示整改,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三是大力推进住建智慧工地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打造智慧住建平台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构建智能监控防范体系,强化风险跟踪预警,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数字化管控。
(五)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素质培养。制定《2024年监督执法培训计划》,共安排包括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要点等在内的16个培训项目,共64课时。全年共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专题培训19次,共7075人次参加。组织全市住建系统59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实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全覆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集中授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视频学习等方式,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为规范执法行为夯实基础。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发证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管理,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组织开展住建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严格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及时注销已退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住建系统126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考试。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增强。通过住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地督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以及各区政府向市级住建部门抄送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发现,有的区在调查取证、法制审核、结案等阶段执法文书存在瑕疵,有的区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导致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或撤销。上述问题说明部分区执法人员存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律法规掌握得不深不透等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专业化能力水平明显不足,执法能力水平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还有差距。
(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有待进一步到位。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和各区安全质量监督站根据编委的批复要求,已经陆续完成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但有的区在厘清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责、梳理执法事项清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等方面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与更好地推进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实施还有差距。
(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适用有待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有的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适用有待进一步清晰,有的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未对裁量基准制度的适用情况予以说明,过罚相当、类案同罚做得不够到位,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行使与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还有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5年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流程,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运用“典型差案”和“示范优案”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运用能力、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本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常态化监管、专项监督,综合运用执法监督平台数据分析、案卷评查和执法典型案例等方式,切实解决执法乱作为、不文明执法、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等问题。
(三)严格处罚裁量基准。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裁量基准的执行,将裁量基准贯穿到检查执法和实施处罚的各个环节,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保障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附件:
案例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某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案例
案例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某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数据不准确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3:滨海新区住建委某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4:河西区住建委某装饰设计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5:北辰区住建委某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出具虚假自检证明行政处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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