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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法规处 时间: 2024-01-31 18:00:00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市区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多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国家法律法规、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委党委会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优秀做法,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切实发挥执法震慑作用。委党委书记多次对行政执法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措施,统筹人防、技防、物防,加强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建设。

(二)全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梳理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先进省市的经验与做法,组织修订《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避免出现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重畸轻、类案不同罚等现象。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编制行政执法文书示例及使用指南,明确各类执法行为的记录内容、记录方式,完善文字记录。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各项执法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规程》,优化调整《行政执法送达地址、电子送达方式确认书》《关于核实确认行政处罚履行情况的通知》《关于规范行政处罚延期(分期)缴款的通知》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各环节时限,明确执法各环节责任,细化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结案等环节执法工作。

(三)压紧压实责任开展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一是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聚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轨道交通、城镇房屋、自建房、公建装修等内容,组织各区住建委、各企业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5个督导组,对市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检查,并对16个区住建部门落实重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开展2023年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全市房建和市政在施项目落实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环节质量管理情况,全年共抽查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在施工程81项,抽查混凝土生产企业81家次,下达检查执法反馈表161份,提出整改问题956条,下达执法建议书3 份,提出整改意见5条,有力提升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2023年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重点抽查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超过10年的,结构形式为全隐框、半隐框,且位于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区域的幕墙建筑。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印发情况通报,督促责任部门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做到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对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安全使用行为和实体共计检查1093项,其中:建筑玻璃幕墙产权人安全使用行为检查262项,实体检查831项,向责任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8份,提出整改意见187条。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执法监管模式

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打造智慧住建平台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构建智能监控防范体系,强化风险跟踪预警,进一步提升监督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逐步实现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数字化管控。

探索实现云端网格化监管。利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开展云上监督,充分发挥远程视频监控平台的作用,以视频监控为手段及时发现施工现场违法违规问题,建立“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工程建设信息化动态监管,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是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持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教育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灵活运用指导、告诫、约谈等非强制性方法,提高柔性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3年住建领域警示约谈企业负责人693人次深入践行柔性执法理念

(五)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是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研究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培训计划,以视频和集中授课相结合方式,围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网络安全、装配式混凝土质量控制及通病防治内容,全年组织专题培训17次,共培训68课时覆盖市区两级执法人员583人,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910人次。

二是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工作。组织2023年度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考试,市区两级执法人员共36人参加培训考试,考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学习月”活动。为提升我市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效能,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组织市区两级执法人员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方式,学习了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全市543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闭卷测试,通过以干引学、以学促干,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六)多措并举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是加大案卷评查力度。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采取自查、互评、审核方式组织开展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样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立案不及时、下达执法文书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调取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及时推送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全面落实片区督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执法人员业务骨干和专家组成的4个督导小组,采取日常督导与随机一公开结合的督导方式,对16个住建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以及重点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工作提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

三是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压实各区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亮牌,并督促及时全面整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全面履职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履职不均衡,从16个区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数量来看,存在执法不均衡问题,有的区没有实现权责履职全覆盖,距离“充分履行行政职责”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开展执法过程中,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存在法律业务知识储备不足、执法活动不够规范严格、法治思维意识不强等问题,执法能力水平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差距。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检查事项多、普法教育少的问题,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做得不到位,没有真正提高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聚焦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2024年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履职尽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行政执法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突出问题整治,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二)继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行政执法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和监督检查。通过加大监管和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住建领域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将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作为提高人员素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水平。

附件:

案例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案例

案例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地铁11号线某期工程招远路站行政检查案例

案例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某建筑集团公司项目负责人施工期间不在现场带班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4:武清区住建委某工程建设公司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治理要求行政处罚案例

案例5:东丽区住建委某工程有限公司防水分包工程转包行政处罚案例


附件:
天津政务网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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